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院务公开 > 招标采购 > 正文

招标采购

包头市第四医院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的公告

时间:2024-06-13 07:59   浏览数:

包头市第四医院现对招标代理服务机构进行遴选,服务期限一年。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包头市第四医院招标代理服务机构项目

二、服务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服务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

三、针对我单位代理机构的特殊要求:

(一)代理机构已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已列入内蒙古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库内存续的合法代理机构。(注册地在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内优先)

(二)熟悉国家、自治区、市政府采购政策及工作程序,代理机构在包头市市内具备固定且独有(不得与他人共同使用,须提供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或办公场所购买合同复印件,且在本遴选项目前已经在此办公场所连续稳定办)的办公场所和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我院会对中标候选代理机构场所进行现场考察及核实,若与所提供的资料不符,则视为虚假响应,立即取消候选人资格)

(三)代理机构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代理机构。

(四)在历年巡查、审计、大型医院巡查等检查中被发现问题正在调查取证或已经定性的招标代理公司不得报名。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者,立即解除招标代理业务。

四、磋商响应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报价表自拟

(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三)企业情况介绍(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资料和招标代理资质);

(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

(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内蒙古政府采购网已备案截图;

(六)办公场所(提供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七)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

(八)专业人员结构和近三年招标代理业绩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需按顺序胶装三份、逐页加盖单位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获取时间: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14日17:30 ;

报名地点:包头市第四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报名需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在2024年6月19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邮寄或送达至包头市第四医院招标采购办邮编014030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包头市第四医院招标采购办邮编014030

(三)响应文件要求档案袋正面用A4纸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和公司名称,在四个角加盖公章。纸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七、评审、中选原则及其他要求

(一)在代理机构递交资料截止时间后,我单位依据医院内部相关管理规定成立的评审小组将对所有递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定,选择5家代理机构为该项目成交候选人。

(二)评审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评审结果在包头市第四医院官网以公告形式告知。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6月20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包头市第四医院四楼小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市第四医院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敖根道

联系人:陈贵斌  田志梅

电话:0472-3103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