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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有“痔”别着急,普外科医生保护您

时间:2023-12-11 08:26   浏览数:

所谓“十男九痔”,但大家不知道的是,孕期每一位准妈妈发生痔的概率也很高,需要在整个孕期注意对自己及宝宝的保护,尽量避免发生严重的并发症,危及到孕妈妈和胎儿。

孕期易发痔的原因

怀孕后盆腔底部压力增加,静脉充血,增大子宫压迫,导致直肠静脉回流障碍,直肠静脉丛曲张,致使痔加重或复发,痔静脉丛扩张加重痔症状。孕期的生理变化常导致便秘,子宫压迫导致机械性梗阻,肠道平滑肌松弛导致肠蠕动减慢、传输时间延长,水分吸收增加,这些原因是痔高发的因素。

孕期痔的诊断

诊断依靠肛门、肛管检查、直肠指诊、内镜检查,需要排除外炎性肠病、肛裂和肿瘤。肠镜检查理论上会引起早产、子宫破裂、胎盘早剥或胎儿挤压等危险。因此要尽可能将检查推迟到妊娠中期,最好推迟到产后。但是如果出现严重直肠出血导致贫血、血压下降,孕期内镜检查还是非常必要的。

孕期可以采用乙状结肠软镜检查,这是目前能尽可能避免早产、胎儿先天性畸形等不良后果的最好的设备,有经验的医生还会尽可能缩短检查时间,减少对孕妈妈和胎儿的影响。除非是危及生命的下消化道大出血或必须手术时,医生才考虑结肠镜检查。

孕期痔的治疗

1.治疗的目的是减轻症状、避免发作、保护会阴区域、减轻不适感觉。

2.治疗的前提是不能损害母亲或胎儿,尽可能帮助病人维持到产褥期结束。

3.目前的各种措施尚没有完全不影响生育安全的数据,患者应该了解各种治疗方法的利弊。

保守治疗

1.最好的治疗就是预防。

2.改变饮食结构,增加水和纤维素摄入量能够改善便秘。

3.推荐每日食用水果、新鲜蔬菜、含糠全麦面包等纤维素含量高的食物。

药物治疗——FDA孕妇用药分级

1.分类A:在有对照组的早期妊娠妇女中未显示对胎儿有危险(并在中、晚期妊娠中亦无危险的证据),可能对胎儿的伤害极小。

2.分类B:在动物生殖试验中并未显示对胎儿的危险,但无孕妇的对照组,或对动物生殖试验显示有副反应(较不育为轻),但在早孕妇女的对照组中并不能肯定其副反应(并在中、晚期妊娠亦无危险的证据)。

3.分类C:在动物的研究中证实对胎儿有副反应(致畸或使胚胎致死或其他),但在妇女中无对照组或在妇女和动物研究中无可以利用的资料。药物仅在权衡对胎儿的利大于弊时给予。

4.分类D:对人类胎儿的危险有肯定的证据,但尽管有害,对孕妇需肯定其有利,方予应用(如对生命垂危或疾病严重而无法应用较安全的药物或药物无效)。

5.分类X:动物或人的研究中已证实可使胎儿异常,或基于人类的经验知其对胎儿有危险,对人或对两者均有害,而且该药物对孕妇的应用,其危险明显地大于任何有益之处。该药禁用于已妊娠或将妊娠的妇女。

通便、泻药的选择

1.乳果糖(Bm级)是一种双糖,吸收量少,被广泛使用,耐受性好,是孕期便秘的第二选择。

2.乳糖醇、甘露醇、山梨糖醇可以使用。

3.聚乙二醇(C级)分子量超过3000,不能被吸收,可以使用。

4.高剂量硫酸镁(B级)、硫酸钠是禁忌的,容易造成孕妇心脏或肾功能不全,其它盐类也不推荐使用。

5.如果容积性泻药、渗透性泻药如乳果糖均无效,孕期还可以选择比沙可啶(B级)。

6.孕期避免使用蓖麻油及蒽醌类泻药,这些药物会刺激宫缩。

7.石蜡油影响脂溶性物质吸收,包括脂溶性维生素,如维生素K,因此影响胎儿的发育。新生儿低凝血酶原血症、出血已报道(Bonapace1998)。部分被吸收导致肉芽肿性反应,如果误吸导致类脂性肺炎(Gatusso1994)。

局部用药

1.痔的局部治疗药物(软膏和栓剂),大部分含有局麻药、糖皮质激素、抗生素、消毒剂,作为单独物质或组合使用。

2.这些制剂也可用于直肠、肛门外科手术术后。

3.局部、少量、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一直没有异议。

4.常用的痔外用药孕期使用是安全的。

手术权衡

1.大多数症状会在分娩后自行好转,仅有少数情况需要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手术。2.这需要在治疗后导致流产、及时手术与保留胎儿之间进行权衡。也要考虑延误治疗产生的未知因素带来的不良后果。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倾向采用保守治疗,但患者对症状的忍受能力决定了是否需要手术。手术治疗

1.药物治疗无效,剧烈疼痛,为了避免潜在的风险,外科医生不得不考虑采取手术。

2.局部浸润和阻滞麻醉可以使用,局麻药可以与肾上腺素或去甲肾上腺素合用,减少吸收进入血液,能够快速失活,与大分子蛋白结合限制胎盘转移的药物往往是首选(如布比卡因或依替卡因)。

供稿:李浩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