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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第四医院零星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次)

时间:2026-07-10 11:09   浏览数:

 包头市第四医院零星维修项目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项目年度维修总金额控制在10万元以内。本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我院机电维保服务项目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之日止;协议终止前已实施的服务,继续按本协议约定执行。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包头市第四医院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二、采购需求和报价表:见附件1、附件2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服务商具备经营许可范围内可从事相关服务的能力且符合相关部门下发的相关资质,有能力胜任项目工作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设备、人员、技术等方面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服务能力;

 4.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5.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为发布公告之日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6.供应商应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五、响应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价表(严格按照附件2报价,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二次报价表(见附件3)需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备用;

 5.工作业绩(近三年相关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6.提供服务方案。

 注:以上投标材料要求胶装一式两份,要求档案袋正面用A4纸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四个角加盖公章。逾期送达的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六、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9:00(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及邮箱:(报名材料可选择现场递交或通过指定邮箱发送)

 现场报名:包头市第四医院招标采购办公室;

 邮箱报名:btsdsyyzcb2026@163.com

 3.报名材料: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7月15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包头市第四医院五楼招标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市第四医院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敖根道

 联系人及电话:招采办  田主任0472-3103780     总务科 张主任 0472-3103168